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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和2015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10:02:58   作者:   点击量:   分享: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政教字[2013]2号)要求,学校决定于2017年12月,对2014和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项验收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4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1)。

2.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2)。

说明:2014年度原立项68项,其中9项立为省级教改项目;2015年度原立项50项,其中6项立为省级教改项目。以上15项省级教改项目不列为此次结项的范围,今后将按省级结项要求单独进行结项验收。

二、结项程序

1.各项目组按照立项申报书和项目研究工作,撰写研究报告、《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整理支撑材料等,材料集中报于学院后,由学院统一报至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专家召开结项验收会议。专家通过审阅和评议项目研究报告、结项报告书及其他材料,形成结项验收意见。

三、结项材料要求

1.校级重点研究项目结项须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教研论文,并需提交论文期刊原件,论文内容既要体现教学研究的基本属性又要与项目研究内容保持一致;校级一般研究项目和校级自筹研究项目结项时对是否发表教研论文不做要求。

2.提交《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3)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订。

3.提交不少于1万字的项目结项报告(格式参看附件4),双面打印。论文(含期刊封面、目录页、论文全文)和成果支撑材料的复印件附在后面一同装订。结项报告及所附支撑材料需按材料类别列清目录(比如论文、项目、专著、获奖等)及页码。

4.教学研究项目侧重应用研究,注重应用价值与推广价值效果。鼓励项目结项时提交相关成果支撑证明材料(如采纳应用证明、同行评价、获奖证书等)原件。

四、结项材料提交时间与地点

1.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17年11月24日前提交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30,联系电话:88525869;

2.含上述各项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文件包请发送至jiaoyan5869@163.com,邮件名、压缩文件名为“**(项目主持人)**年度校级教研项目结项”;

3.纸质材料中需要签字、盖章处不要空缺。

五、其他事宜

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的,须在2017年11月24日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至燕山校区办公楼530,说明延期原因;无故未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又未提交书面延期申请者,按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研究计划平稳推进,做好后期深化研究工作,力争教学研究取得显著成效,以优异研究成果顺利结项。

附件1 2014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名单

附件2 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名单

附件3 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申请表

附件4 山东财经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格式

                                                                                   教 务 处

                                                                                2017年9月20日